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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2-11-28

哈尔滨广厦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学校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哈尔滨广厦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学校以清单为底线,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了落实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已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说明解释工作,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程序规范、内容准确。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各级干部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三规范,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成效。学校在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师生关心的敏感问题上,重点对招生、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及重大项目招投标等类别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完全透明;及时进行公开信息内容的督查与指导;通过校园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信息公开渠道广泛多样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OA办公平台,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微博、抖音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学校网络中心定期排查校园网络安全漏洞,积极落实学校网络安全工作任务;重点突出信息公开、动态反映信息,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发布信息、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

(四)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学校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证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始终坚持“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应公开的绝不公开”的原则。

(五)主动开展信息

  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广厦学院舆情监测实施办法》;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指定专人关注校园门户网动态;实施校、院两级关注百度校园贴吧、校园QQ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OA办公平台上对发现问题及时澄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校历、文件发布、会议通知、专题会议和有关即时性动态信息等学校基本信息;学校班子成员分工、职能部门工作职责、OA办公平台事项办理程序;基建项目招投标;招生考试及就业各类信息;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职务评聘、人才招聘、教师培训等信息;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学生奖助贷政策、学生奖罚办法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教育实践活动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20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通过学校网站、OA办公平台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等载体对外共发布信息共419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

  2020-2021年度学校公开的信息来源主要类别有:学校的基本信息342条,占公开总量的8.1%,招生考试类信息296条,占总量的7.1%,财务资产类信息495条,占总量的11.8%,组织人事的信息613条,占总量的15%,教学管理信息712条,占总量的17%,学生管理信息632条,占总量的15.1%,对外交流信息198条,占总量的4.7%,科研管理信息412条,占总量的9.8%,其他信息497条,占总量的11.8%。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1.学校网站主页发布信息情况。本年度,学校网站进行了改版,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35条,其中学校基本信息78条,学生管理信息22条,教学信息35条。OA办公平台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2条,其中行政公告42条、人事公告30条。

  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官方抖音平台发布信息情况。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05条,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信716条,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信息615条。充分宣传和展示了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师生和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社会人士与学校的联系。

  3.学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发布消息1854条。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校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存在滞后的现象;二是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是加强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所大学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学校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校务公开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校务公开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要不断加强高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要确立主动公开原则,提高信息公开的“阳光意识”。进一步严把信息公开的质量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成效性,拓宽信息公开的聚到、载体和方式,建立体系化、网络状的信息公开框架和结构。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宣传和引导,促进有关单位充分认识信息公开是学校展示办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是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信息的重要来源,是学校提高社会影响、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加强部门间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促进有关单位提高认识、消除顾虑、发挥工作主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继续增加信息化校园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不断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易获得性;不断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信息意识,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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