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切实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师风素养,树立典型,奖掖先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书育人环境,学校将开展2024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5月16-20日为二级学院确定候选人阶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产生候选人。
2.5月28日前二级学院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材料包括《哈尔滨广厦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哈尔滨广厦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的纸质签字盖章版及电子版。
3.5月末至6月初学校统一组织汇报并评选,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严格参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执行,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无需申报。
附件:《哈尔滨广厦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6日